2022年全省“书香社区”“书香之家”“阅读之星”评选活动诚邀您的加入 | |
发表时间:2022-09-28 阅读次数: 字体:【大 中 小】 | |
“书香社区”、“书香之家”、“阅读之星” 评选火热进行中 欢迎社区单位及广大读者积极参与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首届全民阅读大会的贺信精神,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知晓度、参与度,推动全民阅读,建设书香社会,促进社会文明进步。 我省第一个“书香陇原·阅读月”期间开展全省“书香社区”“书香之家”“阅读之星”评选活动。 主办单位:省委宣传部、省文明办、省文旅厅 承办单位:省图书馆、省图书馆学会、甘肃新媒体集团 联办单位:全省各级各类图书馆 报名电话:0934-3222374 庆城县图书馆 报名截止日期:2022年10月6日 (一)书香社区 参与书香社区评选的单位应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: 1.乡镇、街道或者村、社区成员拥护党的领导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热爱祖国、热爱社会主义,遵守法律法规,遵守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,连续两年内无重大刑事案件、无重大责任事故; 2.乡镇、街道或者村、社区把公共阅读服务作为公共文化服务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,建有图书室、阅读书屋、文化驿站等公共阅读设施,有免费开放的保障措施; 3.乡镇、街道或者村、社区图书室、阅读书屋、文化驿站等公共阅读设施有与群众阅读需求数量相当的图书、报刊资源,有新书入藏和报刊登记记录,要求提供书面证明材料。 参评材料:参选乡镇、街道或者村、社区填写《2022年全省“书香社区”申报表》(见附件2),提供一段展示参选条件的视频或不少于10张的照片。 (二)书香之家 在符合以下第1条的基础上,能够满足第2条或第3条情形的家庭,均可参选“书香之家”: 1.家庭成员拥护党的领导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热爱祖国、热爱社会主义,遵守法律法规,遵守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; 2.家庭成员热爱阅读,经常在公共图书馆借阅并有阅览记录,热心参与公共图书馆、所在单位或其他图书馆举办的阅读活动; 3.家庭有一定数量的藏书,每年能够购买一定数量的图书资料,家庭成员年均阅读量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。 参评材料:填写《2022年全省“书香之家”申报表》(见附件3),提供一段展示参选条件的视频或不少于6张的照片。 (三)阅读之星 在符合以下第1条的基础上,能够满足第2条或第3条、第4条任何一条的个人,均可参选“阅读之星”: 1.拥护党的领导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热爱祖国、热爱社会主义,遵守法律法规,遵守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; 2.有良好的阅读习惯和浓厚的阅读兴趣,平均每天能坚持阅读半小时以上; 3.持有所在地公共图书馆(省、市、县级均可)的借书证,经常到图书馆阅读,有一定数量的借阅记录; 4.积极参加各类阅读推广活动或全民阅读推广志愿服务活动。 参评材料:填写《2022年全省“阅读之星”申报表》(见附件4),提供一段展示参选条件的视频或不少于6张的照片。 敬请关注庆城县图书馆微信公众号 |
|
上一篇:来图书馆吧---小朋友们喜欢的都在这里 | |
下一篇:庆城县图书馆国庆节开放公告 |
友情链接 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