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证指南 | |
发表时间:2020-12-07 阅读次数: 字体:【大 中 小】 | |
凡持本人有效证件(居民身份证、社保卡、户口本、军人证、护照等)的中国公民及外籍人士均可办理图书馆读者证。
2.持卡者须遵守图书馆借阅规则及相关规定,违反规定情节严重者,其读者卡将被置停,待接受处理并纠正后恢复使用。 咨询电话:0934-3222374 办证步骤 ①读者凭上述有效证件到办证处领取办证登记卡,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。 ②根据个人需求选择并交付押金。 ③办完手续后请保管好读者证。 退还押金: 读者须还清读者证上所借书刊、光盘,交清图书逾期滞纳金后,持办证时的有效证件及复印件,到图书馆办证处办理。读者退押金后自行保留读者证。 挂失、补办和押金变更 1、挂失:请妥善保管读者证,如果不慎遗失,持证人应及时带上有效证件到图书馆办证处挂失。读者证在挂失前所造成的损失由持证人承担。 2、补证:读者须携带办证时的有效证件至图书馆办证处办理,并缴纳工本费10元。 3、变更押金:读者须携带办证时的有效证件至图书馆办证处办理。 办证时间:8:30—17:30(节假日另行通知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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